17日下午,山東省政府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佈會,省財政廳副廳長竇玉明就山東省加強政府性債務管理的實施意見進行瞭解讀。
  本報記者 王茂林
  清理甄別存量債務
  保障在建項目後續融資
  新的地方債管理機制建立後,原有存量債務、在建項目、融資平臺怎麼處理和過渡?
  竇玉明介紹,根據實施意見,對2014年12月31日之前的存量債務,以2013年政府性債務審計結果為基礎,結合之後的增減變化情況進行甄別。其中,對各級政府及其部門舉借的債務,以及由企事業單位舉借但政府應當償還的債務,報經國務院批准確認為政府債務後,相應納入一般債務和專項債務。對甄別後納入預算管理的政府存量債務,可申請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置換,以優化期限結構,降低利息負擔。對中央出台的重大政策措施,如棚戶區改造等形成的政府性債務,單獨統計、單獨核算、單獨檢查、單獨考核。
  竇玉明介紹,實施意見明確要求各級政府統籌各類資金,優先保障在建項目續建和收尾。允許市縣申請發行政府債券置換高利短期債務,降低利息負擔,騰出更多資金用於重點項目建設。對使用債務資金的在建項目,原貸款銀行等要重新進行審核,凡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項目,要繼續按協議提供貸款,推進項目建設。對在建項目確實沒有其他建設資金來源的,鼓勵通過市場化運作模式和發行政府債券解決後續融資。
  對融資平臺公司,要抓緊剝離其政府融資職能。除國家政策允許的在建項目後續融資外,融資平臺公司不得新增政府債務餘額。
  誰借誰還
  風險自擔
  據山東省財政廳副廳長竇玉明介紹,我省實施意見明確建立三大機制防範化解債務風險:一是建立風險預警機制。評估各地區債務風險狀況,對債務高風險地區進行風險預警,建立約談制度。列入風險預警範圍的債務高風險地區,要加大償債力度,逐步降低風險;債務風險相對較低的地區,要合理控制債務餘額規模和增長速度。
  二是建立風險防控機制。對使用政府債務資金新建公益性項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充分論證、嚴格審批,保證舉借債務都有償還計劃和穩定的償還資金來源。
  三是建立應急處置機制。分清政府債務和企業債務的邊界,做到誰借誰還、風險自擔。省政府對市縣政府債務實行不救助原則,市縣政府難以自行償還債務時,要及時啟動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和責任追究機制,積極化解債務風險,並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竇玉明認為,要客觀評價政府債務風險,不應“談債色變”。“政府適度舉債,能夠彌補建設資金不足,符合代際公平原則,是國際通行的做法。我國政府債務主要用於資本性公益支出,有相應的資產和收入作為償債保障,發生償債違約的風險相對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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